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6篇

时间:2023-10-19 17:06:18 分类:学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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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6篇

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篇1

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太多,每一次重读都感动不已。读了这本书之后,便更想坚持追求梦想的脚步,不言放弃,在迷茫的背后努力寻找光亮,走向成功。身为年轻人不怕吃苦,吃苦是经验积累。坦然面对人生中的每一次坎坷与挫折,就如同作者所说,“如果自己都知道了未来的路该怎么走,那么人生就不叫做人生了,叫认命。”

原来成长中所遇到的.问题,都是为你量身定做的。解决了,你就成为了你这类人当中的幸存者。不解决,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可能成为谁。只有拼过了,刀山火海走过,才不辜负自己,不辜负无处安放的青春。只要你耐心等待,你的努力,成功一定会垂青。时间会做出最好的安排,人要学会熬,越熬汤越浓,不能混,越混人越散。

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篇2

?青春》是一本随笔日记,用十年的时间,记录了一个急躁激进的大男孩一步步走向成熟稳重,一点点懂得社会人情懂得完善自己。刘同用简单的文字,真实的故事,自己的心态给正在迷茫的人许多经验与建议。

书是人进步的阶梯,我们需要一本好书来武装强大自己,在快鱼吃慢鱼的时代,我们必须学会学习那些自己没有又不需要自己亲身实践的经验,无疑,书本是最好的教材。现在传媒人刘同的优秀案例就是一本很好的教材。他乐观,有激情,目标明确、对人生有合理的规划、能持之以恒,这都是成功者必备的条件。

关于感情。刘同是一个重感情的人,跟他处过的好多朋友都被他记着,不管是还联系的还是不联系的在书中总会不经意的提起,他总是常怀感恩,就算被恨了,也会玩笑的说“谢谢你们还记得我”,就算被忘了,也会幸福的告诉自己遇见过就是好的,他说青春是永远的,所以朋友也是永远的。现在的我们,心态太过于浮躁,生活又太过于琐碎迷茫,宽容和信任的心都在流失,所以常有一句不合就吵打起来,每年大学宿舍都会有那么多过失伤人少年,如果每人都像刘同一样,多点爱心和包容,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纷争与不快乐?

关于工作。刘同是那种知道自己要什么,而且会立刻并永久付诸行动的'人,这从他坚持写日记便可以看出,他有明确目标,每天都充满希望,永远有充沛的精力,他说你别走到一半就不走了,所以即使是最艰难的时候,也不会沮丧放弃,他热爱自己的每一份工作,并且会努力做得最好,那么他的成功就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我就经常在想,为什么有那么多人总是换工作,为什么那么多人追求一夜成名,为什么那么多人不知道自己要什么?如果一个人知道自己想要的,并为之永远努力,那么是不是就算不出名,也会是行业里足够骄傲的人了?

关于生活。刘同是聪明的,是叛逆的,是狂热的,也是深沉的,是孤独的,也是深沉的。他不会跟生活较真,所以对待没意义的问题,他一不抱怨二不解释;他大胆,敢于自嘲,又很固执,说即使流泪也要有资格;他热爱自己的生活,他会用花开的时间去倾听,会在要绽放的时间尽情绽放;他很潇洒,说往事如浮云,都需要借过;他却总有中寂寞感,觉得满大街都是寂寞的人。那么,面对如此的社会压力,我们还会如此性格多变么?怕是只剩下机械的生活麻木的笑脸了吧?如果,我们不再把生活视为最苦难的事情,学会用五彩的心情面对生活,那么天

会不会更蓝,心情会不会更美丽,生活会不会很友爱?

当人们在抱怨感情的时候,我想我不会再计较每天琐碎的不愉快,或许这个人很快就离开了,但我会记着这个人,他是我记忆的组成;当有人在抱怨工作时,我想我不会随波逐流,我会思考自己到底要什么,并永远朝目标前进;当有人在抱怨生活时,我不会只拥有黑白的界限,我喜欢色彩斑斓的心情,我会给自己不会后悔的生活。

青春是美好的,没有界限的,拥有无限能量的,记得坚决不再迷茫,让生活不留遗憾!

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篇3

青春,已经泛滥至极的字眼,不再耀眼;迷茫,已经是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不再突出。的确,青春是一个被写烂的字眼,可却总是有人愿意去围观,就像《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一样,从电影的角度来说拍的特别好吗?没有。它有的是在这怀念青春的大背景下,大家的向往和渴望。

最初翻阅这本书的时候并不是很喜欢,从文字到思想。因为那时刘同的文字太过于装b,思想偏激,正处于典型的青春轻狂的时候,看着那些文字你便会觉得怎么会是这样的一个人,你便会觉得疑惑,是什么让这样一本书能走入人们的眼帘,并且达到销售的高峰?买了书总不能浪费,况且青春的这个词里总有那么些许共性能引起你的共鸣,于是,继续阅读。然而,直到阅读到了最后几页的时候,我突然会觉得有些不舍,甚至不太想读完,不是他的文笔变得有多华丽、也不是他的经历有多惊心,只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人十年间的成长,一场流动的年华,虽然不完美但却因此而真实。

文中零星散落着矫情,不可一世,细腻敏感,不被讨喜——只是,那所有不被讨喜的部分,难道不是悄无声息地存在我们身上吗,不然我们如何感受到,如何识别出?其实他的成长历程中有很多不被讨喜的部分在我们的身上若有似无的亦曾出现,或者现在依然存在。看一本书我们不是为了批判,而是想看到自己想学习的部分或自己缺失的部分,无论缺陷是否不堪,认知和面对是第一步。其实,我觉得刘同走到现在会不明白二十岁的文字也许不被人们喜爱吗?但是依然选择被留下来,那是因为他想呈现的是他自己成长历程,走了十年,写了十年,对话了十年,终会有所不同,我们都在文字的字里行间看到了他的逐步渐变,也许仍旧不完美,但终归是成长了。

十年,回忆起自己走过的十年,从高中到大学再到工作,从一个小县城开始走向全国各大城市,从走安排的路到自己选择的路,从生活中只有学习到开始理解亲情友情爱情。一路走来,我们都曾磕磕碰碰,都曾获得或失去,都曾哭过、笑过、闹过,都曾增加了很多记忆然后忘记了很多人与事。就这样,一路摸索,一面告诉自己不怕,一面不断跌倒爬起尝试,会痛,会孤独,会留下伤疤,甚至不知道前路是什么。但成长不就是在迷雾中行走吗,只是终会到达。青春,本就是一条磕磕碰碰、不断成长、不断精简的路,从最初的'不知天高地厚、年少轻狂到清楚自己斤两;从以为洞悉他人到审视自我;从各种个性张扬到最后删繁就简保留下最重要的部分。走多好,走多远,走到哪都不是重点,重要的只是我们曾经走过那年华。不管选择到霓虹灯下奔波还是选择在小城安静生活,有的只是风景不同却无好坏之分。

虽然这个世界并不一直温柔相待,但我们总应该积极而热烈的活着。在这场独一无二永世不会再重来的青春旅程里,不急不慌,不怕不惧,努力折腾、尝试,却也不辜负每天的阳光与清风,不辜负沿途的风景,不辜负老天为我们铺设的这段美好旅途。就这样以我们最舒服的姿态向前奔跑。从现在开始记录十年,或许你我总有不同,虽然我也不知道那时是如何的模样。

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篇4

?青春之歌》是我国著名作家杨沫的成功之作之一,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青春之歌》以“九一八”到“一二九”运动,这些历史时期的爱国学生为背景,描写了以此大学生为中心的一批爱国进步青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斗争,塑造了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形象,反蚋了在阶级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动荡的年代,知识分子的掘起和分化。表现中国的一代青年在党的领导教育下,不断更新自己,摆脱旧思想来束缚的曲折成长过程,说明了广大青年知识分子只有在共产党领导下,积极投身于无产阶级伟大革命之中,才是唯一正确出路,才能拥抱起美好青春。这部作品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她是由一个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长为无产阶级革命战士的典型。她的成长表明那个时代广大知识分子走过的一找曲折艰难的道路,作为一个具有崇高的无产阶级信念和旺盛的革命热情的青年革命者。经过了一条艰苦的磨练和改造过程。她出身于一个地主家庭,佃农生母,惨遭迫害致死。她深受异母的凌辱和虐待,使她从小养成孤僻倔强的反搞性格。她憎恨害死她生母的封建家庭和封建制度,为反抗不幸的命运离家出走,这是“五四”以来,许多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走向社会时共同迈出的第一步。但她仍然不是一个成熟的革命者,她身上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狂热性以及个人英雄式的幻想常常流露出来。最后在卢嘉州,林红等的教育帮助下,经历了二次铁窗血与火的洗礼,参加农民抢麦斗争,并参加“一二九”学生运动,在一系列革命实践中变为坚强,政治上逐渐成熟起来。欣赏完了这部作品后,我感触颇多,在当时这种社会环境下,进步青年敢于投身革命斗争之中的热情应该值得现代这社会中的青年人学习,学习他们的信念和无私的奉献。

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篇5

“我不哭,我愿赌服输。”

郑薇的青春,过的坦荡,过的激烈。其实,她亦并不是我喜欢的女孩子,她太耀眼,太明亮,在她的身上,有着太多仿佛能够灼伤人的美好,而我对这样的人群,往往是避之不及的'。可是当那个女孩子在舞台上勇敢的唱起歌谣时,当她红着眼睛说,我不哭,我愿赌服输。那一刻,我的心仿佛跟她一样疼。

她让我想起我的青春。是,谁的青春不曾这样衣衫烈烈,神情倔强,穿街走过。

在郑薇的歌声里,时光仿佛回到很多年以前,那个时候,喜欢班上一个李姓少年,他消瘦,寡言,学习成绩优异。后来我想,也许年少时我们喜欢的人总是大同小异的。也曾有过和郑薇一样相似的死缠烂打,寄书信,和周围的人坦诚对他的好感,在放学的路上跟着他,一遍遍假装路过他的班级只为引起他的注意。后来,果真许多人都知道了我喜欢他的事情,甚至当我们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他周围的人也会围着他起哄,而我总是看着他脸红的样子觉得一阵好笑,却在最后看到他变了脸色时心里升起一阵孤单。而那个少年,也曾如陈孝正一般对我避之不及。

我想,每个人的青春都都曾是郑薇,也都遇到过自己的陈孝正。他不是特定的一个人,而是青春里的一抹悸动,一种感觉。人不可能永远青春,终究是要长大的。在陈孝正离开后,郑薇说,我不哭,我愿赌服输。那一刻的郑薇,是真正的长大了。这世间,其实有什么能够永恒,我们谁也不清楚。

当年的白月光纵然美好刻骨,可终将是冰凉的。人世间的感情也一样,海誓山盟情意深刻,谁又能够真的等到天荒地老。不过是一场梦罢了。梦醒了,梦散了,梦凉了,便都结束了。

读青春的书的读后感篇6

这本书是一位80后作家所着,其中所写的并非哲学理论,而是一个北漂十年奋斗小青年的逆袭人生的青春日记。而这个小青年,就是本书作者,书中没有任何冠冕堂皇的语言,但却着实令人感动。

现在的我们正值青春期,一个人的青春是从20岁开始,30岁结束。青春被称为是一个人的一生中最好的时光,有迷茫,有希望,有成长,有伤,有苦,有泪。但人人都想重返青春,因为青春最美好,人生中所有犯2的事都是在青春中获得完结。书中有一在日记“命和认命”“喜欢一个作家是命,在不打折的时候花钱买他的书是认命”这一段文字引起我的共鸣,我非常喜欢这个作家的书,自己攒下早餐钱买他的职场书,坦白讲,之前我也会怕自己还小,看不懂但我还是坚持买,这就是认命,但我看懂了书,和书产生共鸣这就是命。其实,所有处在青春的人,买关于青春的书,不希望其中告诉自己怎样避免发生青春中的事件,只希望告诉自己,这事没什么大不了,我也如此,如果告诉我避免,但那又有什么用,等老了,再遇到,那样更惨,连一个咸鱼翻身的机会都没有,直接玩完。坦白讲,看完这本心灵鸡汤,我最大的感受是:不要等到失去后才懂得珍惜,想到了就去做。文中有一日记“人生的一碗面”让我哭了。面,很平常的食物,而这碗面,是奶奶做的最后一碗面,在每一个最后一次之前,都会有一个预兆,而你想不想让它成为你的终身遗憾,就得看你,其实,只要将它记录下来就不会遗憾,很多人因为入世不深而错失良机,在这本书中,作者因为担心自己英语不好,而错失去英国录制节目的机会,所以,吃一堑,长一智,遇到机会,绝不放过。

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因为,有过迷茫,才懂得成长,因为,有过孤独,才懂认清自己,因为,不被理解,才懂得认清朋友。因为,青春有过迷茫,所以,前途才会一片光亮,人生中,若没有迷茫的这种人生,不叫做人生,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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