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篇

时间:2022-09-23 17:06:21 分类:计划书

人们在遇到某些危险事故时,务必启动应急预案,人们了解如何拟订一份具体的应急预案吗,下面是365文档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篇,感谢您的参阅。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篇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1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在学校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严重伤害的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群体性异常反应、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市教育局、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周光岑

副组长:黄平、刘英

组员:办公室、德育处、体卫处、教务处、总务处、各年级等部门负责人,医务室校医

(二)学校职责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根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师生,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5、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6、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7、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红色

学校发生的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消灭传染病等达到卫生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橙色

1、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学校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4、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5、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市以外的学校。

6、因预防接种或群体性预防服药造成人员死亡。

7、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8、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各类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50人以上,或死亡5人及以上。

9、发生在学校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i级)黄色

1、学校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肺鼠疫、肺炭疽、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在市域内的学校,发病人数达到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4、在一个市域内的学校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5、发生在学校的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6、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7、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1049人,或死亡4人以下。

8、发生在学校的,经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v级)蓝色

1、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无死亡病例。

2、学校发生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3、因学校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露,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4、因学校周边环境污染造成的急性中毒事件,一次中毒师生人数在9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5、发生在学校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6、鉴于学校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身体健康和安全,社会关注度较高,未达到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2

我校为认真贯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通知》(马教基函【2012】20号)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对晨午检和因病缺勤跟踪制度是否得到坚持,各类卫生设施是否达标,根据我校实际工作,现自查如下:

一、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尽快查明原因,因管理不善或信息瞒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坚决不能护短。各班班主任为成员安排学生具体的卫生工作。

二、完善制度,制订预案。从学校环境卫生、班级卫生、个人健康体检等方面制定符合本校实情的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我校切实做好本校健康教育工作。校医和健康教育教师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通过健康教育课、专题讲座,开设宣传橱窗、板报,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形式,开展学生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等知识的教育。

三、我校主动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疾病监测、预防工作。对学校食物中毒、传染病发生情况,隐瞒、缓报或谎报的,要严格按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切实做好晨午检,因病缺勤跟踪应急值守,信息报送等环节,对于传染病,地方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并加强学校饮用水的安全管理,严防病从口入。

五、长抓不懈做好传染病及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发生,确保学校学生身心健康和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3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为科学、有效地处置我校突发传染病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传染病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我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教育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加强学校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是指在学校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防治,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2、组织机构

学校由校长室、医务室、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等人员组成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提供突发传染病的危险信号,畅通信息渠道,提醒领导和学生注意险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竭力避免发生突发传染病。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主任

3、建立保障机制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能客观反映情况,及时向领导建言献策。学校突发传染病的预防应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的原则。

3.1加强健康教育

学校每学期开学初,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有关健康教育要求,开齐、上足、上好健康教育课。学期结束前组织一次有关安全、健康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师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知识和防治工作要求,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3.2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加强门卫值守、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校内、外各种人员流动情况。

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用具的消毒,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3.3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积极做好因病缺课学生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在校生病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家长陪同前往(对暂无法通知家长的学生由班主任陪同前往),发现传染病患者及时报告学校医务室。

3.4加强师生体质锻炼,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学生每天的体育锻炼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

3.5预警联动

学校应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工作,与属地应急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消防、医院等基层应急单位建立联动机制,保持联系渠道的全天候畅通。

4、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置

4.1启动预案

突发传染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学校突发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及时向上级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认真调查取证,写出书面材料。

4.2应急措施

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根据上级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制定本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责任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利用校内、校外和各种活动,课内、课外的不同形式,组织开展对学生和教职工的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建立每日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发现有病症的学生,要及时督促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向当地疾病控制部门及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有异状病人的隔离消毒工作。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街道办的部署启动传染病防治工作预案,并组织落实各项传染病防治措施;负责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的资料收集与归档工作。

4.3迅速启动与实施措施

4.3.1建立和完善学校预防传染病传报信息网络:各班级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学校传染病信息传报的第一责任人为校长。

4.3.2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范围:出现个别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出现聚集性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出现集体性不明病因发病症状的;其他需要报告的防疫情况。

4.3.3预防传染病信息报告的途径与预防要求:

凡出现上述情况的,要立即了解患者病因,在两小时以内,书面信息报区教育局传染病防控领导小组,并跟踪后续信息,定期报告。

4.3.4建立考勤制度: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要逐一进行登记,并立即与其取得联系,查明缺勤的原因。

如发现学校师生员工有身体异状,学校则迅速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采取隔离。学校在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

4.3.5采取消毒措施,对患者活动过的校区、室内场所按照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具体为:对环境与物体表面等进行擦拭消毒,对地面进行湿性清扫,对空气进行喷雾消毒,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有关区域进行物理消毒,实行室内强制通风。

5、信息报送与现场保护

5.1学校突发传染病事件发生后,学校、当事师生应立即将情况发生地点、时间等基本情况和有关信息向上级领导报告;学校要尽快核准情况,在规定时限内将突发传染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危害程度、发展趋势、所采取的处理措施、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情况,迅速向上级汇报。在迅速展开抢救工作的同时,对事故现场实行严格的保护,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的痕迹和物证。

5.2学校建立完善的值班制度,配备专兼职信息监测员(应急专干),综合信息小组(应急办)及时接收报送学校有关警务信息。

5.3信息报送要求属一般事件,学校应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将基本情况向街道应急指挥中心(总值班室)报告;属于较大突发事件必须在事发30分钟内报告;重大、特别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4

一、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

加强对传染性疾病监测,及时发现可疑病例,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径,迅速控制疫情在学校的传播和蔓延。

(二)分级控制

传染性疾病根据卫生部、上海市对疾病的控制方案要求,按疫情波及的区域范围,分为一般事件、重大事件、特大事件。在具体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上,根据疾病在本学校的实际流行强度,实施分级控制措施,以达到最有效的预防控制效果。

(三)分类处置

呼吸道传染病(sars、禽流感、类流感)、肠道传染病(霍乱、感染性腹泻)或食物中毒的病例,在于早期发现非典疫情,提高对疫情的早期预警和预报工作。sars早期预警病例分类标准、禽流感、类流感、霍乱病例按照上海市卫生局规定的病例分类标准执行。

(四)及时处置

为有效地切断疾病的传播,根据传染性疾病的流行特征,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对疑似病例、临床确诊病人实行隔离治疗;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医学观察。

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制指挥系统

任何人发现或得知“疫情”发生,应立即向值班领导和校领导报告。学校领导确证信息属实后,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程序)。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制组织指挥系统: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信息组、疫情调查组、消毒组、宣传组、后勤组。

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消毒制度、传染病宣传制度、晨检制度。

三、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及职责

(一)班主任老师

1、负责每天对本班学生中健康状况动态观察,发现与某些传染性疾病相关的症状时或因病缺课情况,应询问学生健康状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如病例数超过正常时,应及时报告卫生老师。

2、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提供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学生当时的身体状况。

3、突发事件发生后,对班级学生的发病情况作动态了解后,每天2次报告卫生老师。

(二)卫生老师

1、负责每天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并记录归档。

2、出现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及时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地点、时间、主要病征、发病人数、发病班级、可能原因、采取措施、现状和趋势,向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负责对出现症状的学生进行暂时隔离,必要时护送相关医院就诊。

4、发生突发事件后,负责每天2次接受班主任晨检情况汇报,统计后传真上报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育行政部门。

5、对病愈返校的学生,返校当天必须先到学校卫生室,经卫生老师检查由卫生部门出具的返校证明后,方可进入教室上课。

6、接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学校的疫情解除通知后,即可对学校采取解除控制措施。

(三)学校领导

1、学校应组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明确分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应急工作。

2、当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应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和流行的情况,停止进行集体性活动,避免发病班级学生进入集体活动场所(公共电脑教室、语音教室、实验室、会议室、图书馆、运动场地等),对发病较多班级的学生,相对限制活动区域,必要时使用备用教室,防止发病班级之间的交叉感染。疫情严重时,报请相关部门后,考虑全校停课。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5

常州市金坛区东城实验小学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等法规,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普及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工作方针和原则

我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坚持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和职责

组长:杨国华

副组长:张洪斌、丁飞、王花

成员:张伟江、王扣兰、李晖、张玲及各班主任

具体职责:

(一)负责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促与检查。

(二)负责与卫生行政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学校有关人员传染病防控及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工作相关要求或规范。

(四)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

四、学校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预案。

(二)指定校医或保健教师负责本单位内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

(三)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本单位发生的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教育行政部门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

(四)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

(五)学校校长与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作为学校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人(以下简称学校疫情报告人)。

1.学校疫情报告人的设置要求

①首选校医与学校保健教师;

②工作要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③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

④必须为学校的在编人员。

2.学校疫情报告人职责

①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②协助本单位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③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④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

五、学校传染病疫情监测

学校将建立由学生到教师、到学校疫情报告人、到学校领导的传染病疫情发现、信息登记与报告制度。学校将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学校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课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做好记录。

(一)晨??

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副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班级要有晨检记录本,学校医务室要有就诊登记本、传染病疫情报告记录本。

(二)因病缺课

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立即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并做好记录。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三)出现以下情况的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当学校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

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

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

六、应急措施

一旦学校发生群体性传染病疫情,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疫情报告

①学校师生员工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时都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或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或区疾控中心报告。

②校医(保健教师)或当地医务人员对可疑病人进行首次诊治,并上报学校有关领导。学校领导根据传染病类别、发病人数、病情等疫情程度,指派学校疫情报告人2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上报。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缓报疫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后果追究责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应急措施

①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医务室)进行医学观察,不能确诊的,应送当地医疗机构诊治。

②经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③对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可疑物品要进行封存,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防止疾病扩散,等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来检测和处理。

④对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学校医务人员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做好消毒处理。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学校应采取必要的检查和预防措施,并进行医学观察。

⑤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未经学校和医务人员同意,任何同学、同事不得前往探望。

⑥暂时停止大规模的集体活动,必要时经请示区教育局批准后全校暂停上课;加强对校门的出入管理,控制人员的进出。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6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学校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篇7

为了提高我县学校对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能力,减轻或消除引起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法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县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工作目标

(一)普及各类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

(二)完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预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卫计局、教体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防控工作。

(三)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疫情及突发事件防治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县政府和县卫计局、教体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制订本校的传染病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三)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四)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师生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五)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六)确保学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

(七)及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教体局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计局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一)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学校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以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或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医务室报告,学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2小时内用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向教体局报告,并同时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三)在学校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县政府及卫计局、教体局的管理。

3.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

4.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二)重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认识和防护能力。

2.教室领导负责对全体学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做好隔窗、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特大突发事件。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一级应急响应。在二、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教室领导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2.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3.学校负责对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四)校内疫情。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县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

1.主任、年级组长或在场教师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防控应急总指挥部。

2.校长及值班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政府、卫计纪部门等;并做好疫情的续报工作,在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教室领导负责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并立即将发病学生送往医院,协助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联系学生父母,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父母的合作。

4.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5.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6.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父母的联系。

7.突发传染病疫情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8.对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六、应急保障

学校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增添相关设备,配备所需药品,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尤其是改善学生食堂、厕所、宿舍卫生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洗漱设施,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充分的保障,确保学校公共卫生防控措施的落实。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

(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

(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学校和教体局应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进行整改。加强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四)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致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八、责任追究

教体局与学校要对所发生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导致事件发生的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依法追究责任。对在学校传染病暴发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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